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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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检测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6年招收简章

时间:2021-04-06    作者:admin    点击量:2243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6年招收简章

 

 

 

一、博士后申请条件

1、近年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志于从事技术创新、高科技产品开发者,均可向本站申请做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本站及院校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需有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本站及院校流动站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时间

国内在读博士可于毕业前三个月左右提出申请,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可随时申请。

2.申请手续

申请人凭申请书及所攻读博士的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部队师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到我中心或函寄我中心博管办申请,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申请表。申请进站人员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6份,含原件);

2)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一式6份,含原件);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6份),或博士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一式2份),进站后再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4)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学术成果证明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各1份;

5)本人简历(如已婚需附配偶简历)、近期体检表、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各1份,并注明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

6)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和在职工作的地方及军队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准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证明材料,并明确出站后工作分配意向。

3.审批程序

1)我中心博管办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合作导师,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面试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博管办将初审意见报中心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和博士后学术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将拟同意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批。

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批复,向获准进站的申请人发出进站通知书。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三、进站博士后的待遇及相关政策

1、博士后进站后享受副处级待遇,办理全供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博士后进站后实行年薪制,年薪每年15万元,按月分期预支工资的80%;另外20%作为项目绩效奖励金,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否则不发放绩效奖励金。

3、博士后有关科研工作年度专项经费不低于20万元,差旅费参照中心正高职称人员标准和报销程序执行。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中心提供的博士后公寓一套,并配备必要的家电和家具等设施。

5、博士后进站和出站,中心按有关规定帮助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博士后进站期间,中心解决其配偶临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有关事宜。

5、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福利待遇,可由博士后本人与博管会协商确定。

四、博士后科研专项课题及专业需求

我中心为综合性检验检测科研单位,工作及研究领域广泛,可包括材料、纺织、轻工、食品、机电、建材、计量、标准化等多方向,具有以上专业研究方向的均可申报。

与国家陶瓷质检中心、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国家蜂产品质检中心工作研究领域相关的可优先申请。

五、报名地点:

地点:许昌国家质检中心B1实验楼216室

邮编:461000

通信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龙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国家质检中心

电话:0374-3172919

传真:0374-3176116

网址:http://www.nhqsc.com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蔡延新(13598983336)、刘瑞蓉(15093391172)

六、许昌市质检中心(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检中心、国家陶瓷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蜂产品质检中心)简介

许昌市检测中心现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98人,拥有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高级工程师7人,工程师32人,一二级计量师3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1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6%。有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秘书长3人,有国家、省级各类注册专业技术审核人员32人。是河南省消费品中有害物质控制与分析工程技术实验中心和河南省日用消费品中有害物质研究创新团队,目前,已获省部级科技奖励3项,市厅级9项,三年来共在SCI发表论文39篇。先后有多人分别荣获“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许昌市劳动模范”、“许昌市五一奖章”、“省质监系统先进工作者”、“省质监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获得政府科技创新奖励,分别奖励30万元和50万元。

许昌市检测中心目前内设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电机及漆包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豆制品及淀粉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钧瓷及日用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洗涤化和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河南省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国家、省级检验检测标准科研机构。正在筹建的有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铜及不锈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3个国家、省级检验科研机构。目前,以我中心为母体的高端检验检测科研认证集群基地初具规模。

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24000,总资产1.2亿元,拥有各类高精尖大型检测设备170余台套,检测设备价值6000余万元。主要包括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热裂解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偶和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电感偶和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氨基酸分析仪、超纯水机系统、红外光谱仪、元素分析仪、致病菌快速筛选仪等。开展有10大类86项290余种计量检定测试工作,可检测质检类产品1164种、722个独立参数,每年检定校准计量器具80000多台件,检验产品8000多批次,出具的数据和报告已获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国家间互认。其陶瓷、发制品、化妆品、轻工、食品、化工、机电、材料等领域的检验检测及参数分析在国内、省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知名度和影响力,多次出色完成国家、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目前,市检测中心综合技术能力建设居于河南省前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15年中心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

许昌检测中心将秉承科学、公正、权威、优质、高效的理念,在公共管理、检验检测、科技创新、标准制订和人才培训等方面致力于促进和服务产业的发展。许昌检测中心竭诚欢迎各位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工作,共同发展。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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