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与地理环境、人文历史相关联的质量新概念。近年来,质检系统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享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数量逐年增多、出口竞争力日益提升,地理标志保护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发掘。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借助地理标志保护手段惠民生、保发展永远没有止境。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对地理标志保护始终进行研究和思考。这种由实践上升到理论,再由理论指导实践的思考,有助于更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有助于更进一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之路,值得提倡、值得推广。
质检部门注重GIs保护运用,依托从生产到进出口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技术的职能优势,使GIs为服务发展,在惠及民生、助推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倡导物产与人文多样化、促进外贸、配合外交方面发挥了新作用,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外贸”的积极推动力量。
保护卓有成效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过10多年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实践,获保GIs产品已达1600多个,其中含涉外保护产品23个(境外在华保护13个,境外保护10个),有研究报告显示质检部门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规模最大,连年增长接近万亿元人民币,核准近万家企业和组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产品范围覆盖酒类、茶叶、中药材、水果、蔬菜、肉制品、水产品、工艺品、调味品等多种特色产品,保护产品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获保产品质量、市场环境、知名度、增值效益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显著改善,其中,获保的GIs初级农产品,其增值效益普遍增益15%至20%,出口贸易额大幅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助推经济发展成效斐然,在国民经济组成中已初具自成体系的产业化规模,受到社会各界、地方政府和消费者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认可。
服务民生提高价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60%是初级产品,质检部门通过运用GIs保护,不断提升获保GIs所具有的特色质量和独特地理人文要素的服务民生的价值,尤其对于地理标志资源相对丰富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不仅有助提升社会关注度,更是“强县富民”的重要手段,如享誉中外300多年历史的GIs郫县豆瓣,被誉为“川菜之魂”,通过质检部门卓有成效的保护,其产值从2006年的县域规模发展到2013年的70多亿元,产品辐射全国,并带动食品包装、运输、竹编等相关产业链发展,吸纳农民工上万人,保护效应十分显著,是扶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快速发展和扩大社会就业的新渠道。
促进外贸扩大产品出口。获保GIs在国际贸易中的价值日益突出,如欧盟获保GIs产值迄今已达500多亿欧元并将继续扩增,如苏格兰威士忌,法国干邑、香槟,意大利帕尔马火腿等,正成为欧盟扩大国际贸易和人文传播的载体。同样,质检部门通过运用GIs保护,依托进出境检验检疫职能,努力开拓GIs保护的国际化运用,与欧盟共同发起并完成的10 10GIs互保试点项目,开了非欧产品在欧获保的先河。在质检部门GIs国际化保护的努力下,培育了一批年出口额逾亿美元的国际知名GIs,如五粮液、茅台酒、杭州丝绸、金香大蒜、西峡香菇、安岳柠檬、吐鲁番葡萄干等,获保GIs的国际竞争力和贸易价值不断提升,促进对外贸易作用十分显著。
此外,质检部门还运用GIs保护的实践成果,积极参加中欧、自贸区协议等涉及GIs国际贸易规则的多双边磋商并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贸区协议中逐渐增设GIs条款,为我国GIs出口贸易营造重要的国际规则基础。
配合外交增进友好。鉴于GIs的知识产权、人文分享和国际贸易的意义,GIs保护的国际化运用的外交作用也日益彰显。质检部门以GIs保护的国际化运用配合外交,在中欧、中美、中泰、中墨、中巴(西)、中国东盟、APEC等的交往活动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国际反映积极,如英国苏格兰大臣曾对当年到访的李克强总理盛赞质检部门批准在华保护苏格兰威士忌是保护“苏格兰文化”,欧盟、APEC、东盟、泰国等国际多方响应质检部门提出的“GIs物产保护与经贸协调发展促进行动”倡议,活跃和丰富了对外交往活动,成为支持我国周边睦邻友好外交的广受关注的国际化议题。
成功经验可贵
创建和完善中国特色GIs保护制度。质检部门将国际GIs实践经验和通行规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1999年和2001年先后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2005年修订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GIs专门保护制度,同时积极协同推进GIs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GIs保护提供制度实践和国家发展政策的保障。
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GIs保护技术体系。质检部门依托自身从生产到进出口的全程化质量管理优势,针对维护好GIs特色质量的核心需要,注重建立健全GIs的技术标准、质量保证与检测技术,构建中国特色GIs保护技术体系,迄今已组织制定完成了1400多个GIs产品的各类标准或技术性规范,并不断推进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中国特色的GIs保护技术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维护GIs特色质量及其人文自然环境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GIs保护监管。质检部门始终致力于GIs的保护监管体系建设,针对GIs初级产品和加工品的不同业态和类别,依托从生产到进出口全程质量管理的职能和技术优势,突出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加强对生产过程、标准执行和标志使用等的监管,坚持将质量与标准贯穿保护监管全过程,坚持生产行业自律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坚持调动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对GIs保护的两个积极性,坚持涉外保护与国内保护的相互促进,坚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进出口环节的保护检查,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跨境流动,为我国GIs保护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监管保障。
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GIs保护国际化运用。GIs保护的国际化运用,不仅具有广泛国际认同基础,更已成为有利于展示我国和平发展形象、知识产权保护、物产人文分享与多样化、周边睦邻与友好外交的国际化议题。质检部门在地理标志国际化运用中,坚持立足国情,坚持与外交外贸大局结合,坚持以物产人文国际分享与多样化凝聚共识,坚持倡导地理标志保护与经贸协调发展弥合分歧,坚持以地理标志保护体现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义务,为我国GIs保护加快融入世界提供了中国特色的国际化运用支持。
问题亟待解决
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质检部门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GIs专门保护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保护成效,但依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于国际对GIs更高水平保护要求,我国目前的部门保护机制,缺乏与GIs这一国家资源保护相适应的国家专门法律,导致从法律保障、管理资源、保护能力、保护成效等方面难以满足国家资源的更高水平保护的新要求。
与国际相比较,我国GIs已初步形成产业规模,其产值种类更大更广,是促发展惠民生的国家资源,但至今未纳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的国家扶持政策缺失,导致产业发展缺乏国家政策保障和国家推动力。
随着GIs成为国际经贸和外交关注议题,多双边磋商中对进出口GIs的国家数据需求日益迫切,但由于目前我国GIs的进出口尚未全部纳入检验检疫工作机制,难以形成进出口GIs的国家数据,无法为多双边磋商提供国家数据支持。
GIs的独特品质和人文要素,具有与文化和旅游的天然相随性,是推广GIs,提升GIs社会认知的好途径,但目前文化和旅游业对GIs的认知不高,没有将GIs纳入文化和旅游共同发展,导致GIs资源未能与文化和旅游相结合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影响了GIs借助文化和旅游的社会化宣传而提升社会认知。
我国欠发达地区GIs资源丰富,但因地区经济能力限制,资源发现和保护开发滞后,组织化生产程度偏低,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偏多,获保GIs转化为现实的脱贫生产能力薄弱。
完善政策制度
加快推进GIs专门保护的立法和国家级制度建设,以质检部门现有的专门保护制度为基础,研究完善我国GIs专门保护的国家体制,建立符合国情的国家制度和职能,为GIs保护提供国家法律和国家制度保障;
重视GIs产业发展,将其纳入国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产业发展政策,为推动GIs产业化发展提供国家政策保障;
依托质检部门从生产到进出口质量全程管理的职能和技术优势,实施进出口GIs质检服务化监管促进行动(如GIs产品检疫准入谈判优先、更便利的出口检验检疫服务、推行统一的进出口GIs归口管理服务、进出口质量国家数据服务等),建立进出口GIs特色质量的符合性国家数据,为GIs的对外多双边磋商、相关部门、中小微企业提供国家数据和国家报告支持;
重视GIs保护与文化和旅游的结合,将GIs纳入国家文化和旅游的发展规划,开展GIs文化和旅游活动,创新和扩大GIs的宣传方式,提升国内外对我国GIs的认知度;
将GIs的资源开发和保护纳入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的专项扶持政策中,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GIs保护和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市场化的能力。
相关链接
地理标志(GIs)是与产地地理环境和人文历史紧密关联的具有独特质量的特色物产,如国际知名的苏格兰威士忌、香槟酒,我国的龙井茶、茅台酒等,其在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物产人文分享方面享有特殊价值,是弥足珍贵的国家物产人文和经贸资源。
保护地理标志是保护人类特色物产与人文传承的重要体现,也是具有知识产权特性的质量发展机制,是WTO成员的共同义务和责任,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质量发展纲要》的既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