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质检总局召开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烟花爆竹产品检验专家李增义就烟花爆竹产品选购要点和燃放常识等进行了解读。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民俗习惯,烟花爆竹产品具有燃烧性和爆炸性,并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气也会污染大气环境。专家呼吁广大消费者适量燃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如要燃放时一定要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烟花爆竹既是一种娱乐品,同时也是一种危险品,因此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时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了解产品供应商是否有销售的资质。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去购买烟花爆竹。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店销售的产品更安全、质量更可靠,出现事故也能进行维权投诉。
其次要看产品类别是否适合个人燃放。目前,烟花爆竹分为专业燃放类和个人燃放类。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格、药量、引燃时间等安全指标方面有严格的限制。消费者选购时,请选择销售包装上印有绿色字体标识有“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
再者要看包装外观是否存在缺陷。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现象。要查看产品标志是否都完整、清晰,标志内容至少应包含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
最后看点火引火线是否安全合理。烟花爆竹产品的点火引火线应该是绿色安全引火线,安全引火线燃烧速度较慢,一般为线引。
每年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伤害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按照燃放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和预防工作。
燃放烟花爆竹前要做好燃放准备工作,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尤其要重视燃放说明和警示用语中的禁止条款。
燃放时要选择合理的燃放时间和场地,不在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要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点,特别要注意远离易引起火灾的山林、油站、电网等危险源,无合适的燃放场地时应放弃燃放,以避免不可预知的危险和损害发生。
最后要掌握燃放安全常识。个人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只有7类,分别是爆竹类、玩具类、喷花类、吐珠类、旋转类、升空类和组合烟花类,其中危险性最大的是组合烟花类,在以往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人、火灾事故中,绝大部分是由燃放组合烟花导致的。
在组合烟花点燃前要确认烟花没有倒置,放置点平坦坚实地面,要尽量采用香或香烟点火,不宜使用打火机等明火直接点火,以免烧伤手指。允许个人燃放的组合烟花引燃时间是3秒至8秒,如发生熄引、断火等情况时,切不可马上过去观察,点燃时,头部一定要偏离发射筒口,点燃后,要迅速移到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要在15分钟后处置,处置时要特别注意不能将头部置于发射口上方。
要特别注意其他类烟花燃放时不能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垃圾箱、下水道内抛掷,也不能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此外,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严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的小孩必须由成人监护方可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要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