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认真抓整改落实 努力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报讯 (马文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家质检总局坚持改革的精神,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为宗旨,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提出整改思路、认真落实整改,努力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外经贸企业提出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建议,质检总局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积极推动法检制度改革,促进我国外贸进一步发展。去年8月17日,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发展部署要求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切实转变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职能和管理的基本思路,从转变职能、推动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角度强调了4个调整:从重微观的质量检验监管调整为重宏观质量管理、从普遍检验监管调整为重点检验监管、从进出口检验监管并重调整为以进口检验监管为主、从管检一体逐步调整为管检分离。
严把网售平台商品质量把关,是质检总局回应群众关切、创新监管领域的有益尝试。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产品假冒伪劣突出的问题,质检总局充分发挥质检职能优势,促进网售企业及电商平台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维护网络交易信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同时,通过利用网络信息,追溯违法源头,拓宽案源线索,提高执法打假有效性。为了从机制上加强对网售平台产品质量的监管,质检总局授权并支持杭州市质监局搭建“国家网上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支持淘宝等电商平台严把质量关。此外,质检总局正在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规则》《电子商务风险监测采样工作管理规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不合格处置规程》等文件,布置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上产品质量消费预警机制。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有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有机产品认证证出多门、管理相对混乱等问题,质检总局狠抓认证监管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认证信息透明度和认证产品可追溯性;要求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前注明“有机码”字样,并赋予每枚认证标志唯一编码,做到信息可追溯、标志可防伪、数量可控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规行为。2013年组织了有机产品市场抽检,检查标称有机产品的粮谷类、蔬菜、水果、茶叶、乳制品、酒类和水产品7种377批次,查处涉嫌无证生产、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销售或进口的违法违规案件57起。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296批次产品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6个并予以查处。质检总局还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修订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等规章和标准,使有机产品认证和监管方式科学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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