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说不知道怎么在网上办理强检业务,在这里做了一个专题,里面各方面问题都有提到,对哪个地方不熟悉的都可以翻看一下。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一般可向归属地计量技术机构送检,归属地计量技术机构不能检(缺少人员、检定装置或标准器送检、检定装置或标准器状态不可用、环境条件不满足等)可向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送检。
计量器具检定分为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
那么怎样识别是否强检呢?
可以通过查询最新版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新版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载
http://www.nhqsc.com/d/file/p/2021/10-29/f35694d44813854e0da6b2b50bd63a22.xlsx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申请表
如上图强检目录所示,一般强检范围有四种: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比如贸易结算指的就是用于商贸交易结算用,也就是说,判定一个计量器具是否强检,首先这个器具分类要在强检目录(一级目录、二级目录)里面,再看器具的使用情况是否在四个强检范围内,都符合的就属于强检。
举个例子:
超市的计价称量使用的电子秤,属于非自动衡,且用于贸易结算,那么他就属于强检。
比如某厂用来做实验,或者称量杂物,虽然电子秤在强检目录,但并未用作贸易结算,所以就不属于强检。
如果不是很确定要申请的计量器具是否强检,或者不确定我们是否可以检定,可以电话联系咨询0374-3172998。
确定了是否强检,下面就可以:
非强检计量器具可直接送检,填写收发单即可,检定完成交费,然后获取检定/校准证书,完成周期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基本办理流程为:
e-CQS系统注册企业账号==>维护计量器具台账==>提交预约申请==>
系统自动分配检定机构==>通过预约申请打印预约单==>
送检计量器具==>检定完成==>领取计量器具及证书
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
网址:http://psp.e-cqs.cn/
1、注册企业账号
打开http://psp.e-cqs.cn/
点击右上角的注册(已经注册可以略过本步骤),
提示每种用户的区别,看后可以关掉,
2、找到企业注册,按提示填写完成,这里注意,如果第一次填写里面存在问题的,可能会增加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所以尽量准确填写每个地方,还有就是注册账号一定要注册企业账号,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注册企业账号,企业名称填写:名字(个体工商户)
3、维护计量器具台账
官方有个详细的操作视频,如果不会可以反复看一下
4、提交预约申请
官方有个详细的操作视频,如果不会可以反复看一下
5、通过预约申请打印预约单
预约申请后,可以点击预约单详情查看情况
点击打印预约单的时候,
如果提示:需要技术机构审核,那就是还未通过审核,需要再等,
如果没有反应,没有弹出窗口,或者弹出打印预约单的窗口,就是通过了审核,通过审核后就可以带着打印的预约单和器具到中心送检了。
如果流程状态提示:预约失败,则需要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预约申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强检计量器具一般是由本区域的计量技术机构受理检定,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本区域检定的,可以让本区域计量技术机构将网上信息申请重新指派,与本地区计量管理部门联系将信息发到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同时直接联系好,否则网上信息可能会被直接打回原计量技术机构。
有其他情况的,最好都先通过电话沟通清楚,以免造成准备不充分来回跑的情况。
6、检定完成
看到系统检定完成,说明已经可以取报告了,但是目前中心人员比较紧张,科室工作人员往往还要下厂开展工作,如果不在单位,器具又恰好在科室存放,那就无法取走,建议还是先电话联系下,约个时间来取,以免造成来了无法取走的情况。
7、领取计量器具及证书
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是免收检定费的,非强检需要交费,
需要注意的是,我中心暂时只能接受现金和银行转账,
请提前准备
户名: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000418025555R
开户行: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505001900001350
行号:402503001017
地 址: 河南省许昌市龙兴路西段 0374-3172998
下面是关于强检的一些文件,有需要可以自行下载。
新旧《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变化对比
http://www.nhqsc.com/d/file/p/2021/10-29/bd8a02fa017211b0b1b47307eb245e96.xlsx
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19年第48号文
http://www.nhqsc.com/d/file/p/2021/10-29/083076c2024598a2bc1815de03c4ca8f.doc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公告
http://www.nhqsc.com/d/file/p/2021/10-29/adf8bc41568836efa596b11b8cec87d3.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意见
许质监量【2017】59号文
http://www.nhqsc.com/d/file/p/2021/10-30/5e918a8825c1e5881d174869df8e54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