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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SJCZX-2024004 试验耗材合格供应商征集公告

时间:2024-05-14    作者:    点击量:11236

采购人: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项目编号:XCSJCZX-2024004

  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现征集合格供应商,邀请合格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试验耗材合格供应商征集

  二、项目编号:XCSJCZX-2024004号

  三、采购人名称: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四、供应范围:A包易制毒易制爆及危险化学品、B包实验用高纯气,详见第三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20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文件。

  六、邮寄或直接送达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西段国家质检中心院内,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374-3176116

第一章

  参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涉及的相关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易制爆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第二章 需提交的资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涉及的相关许可证: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易制毒/易制爆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品牌特约经销/代理证;

  (5)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二年业绩表。

  (7)信誉证书或信誉相关查询结果

  二、报价单(供应范围见附件,报价须注明品牌或生产厂家,整箱价格需标明数量或总量)。
建议格式:

                           报价单

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单瓶(元) 整箱(元) 货期 备注
               
               
合计:¥         (大写:          元)


第三章 供应范围

A包: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1 丙酮 分析纯 500ml/瓶
色谱纯 4L/瓶
2 硫酸 优级纯 500ml/瓶
分析纯 500ml/瓶
3 无水乙醚 分析纯 500ml/瓶
色谱纯 500ml/瓶
4 三氯甲烷 分析纯 500ml/瓶
5 甲苯 分析纯 500ml/瓶
6 盐酸 优级纯 500ml/瓶
分析纯 500ml/瓶
7 过氧化氢 优级纯 500ml/瓶
分析纯 500ml/瓶
食品用消毒液 4kg/瓶
8 硝酸 HPLC 2.5L/瓶
优级纯 500ml/瓶
分析纯 2.5L/瓶
分析纯 国药 500ml/瓶
分析纯 500ml/瓶
9 硼氢化钾 优级纯 100g/瓶
10 高氯酸 分析纯 500ml/瓶
11 高锰酸钾 分析纯 500g/瓶
12 重铬酸钾 优级纯 500ml/瓶
分析纯 500ml/瓶
13 硝酸钠 分析纯 500ml/瓶
14 硝酸钾 分析纯 500g/瓶
15 硝酸镁 分析纯 500g/瓶
16 硝酸铅 分析纯 500g/瓶
17 硝酸银 分析纯 100g/瓶
18 异丙醇 分析纯 500ml/瓶
19 五氧化二磷 分析纯 500ml/瓶
20 分析纯 500ml/瓶
21 二甲苯 分析纯 500ml/瓶

B包: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1 超纯氦 纯度99.9999% 40L
2 高纯氦 纯度99.999% 40L
3 高纯氩   40L
4 高纯氮   40L
5 普氮   40L
6 高纯氧   40L
7 普氧   40L
8 一氧化碳 高纯 40L
9 二氧化碳 高纯 40L
10 液氮   40L
10L
11 甲烷 高纯 40L
8L
12 乙炔 高纯 40L
8L
13 丙烷   8L


第四章 其它要求

  一、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环保产品标准,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产品。

  二、供应商须明确质保期,在质量保证期内,耗材出现质量问题,调整或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全新产品。

  三、报价单中的单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保险、验收、税金、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凭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报告,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五章 采纳原则

  一、单位采购小组对响应的供应商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查,按照耗材质量、价格、服务能力综合评定,排出合格供应商名次,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供应商合作。

  二、采购单位会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逐个通知合格供应商及评审排名名次。为了对投标供应商资料信息、报价保密,本次采购评审情况不再发布评标公告。

  三、特殊情况由采购小组集体表决。

  四、供货时需提供耗材质量合格证明,即:由生产厂家出具的该批次耗材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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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魏都区龙兴路西段 邮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3172998(质检) 3172319(计量) 传真:0374-3176116